长江经济带设区的市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立法的困境与完善路径 ——基于空间正义理论的视角
孟春阳,胡丽枝*
(江西理工大学 法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摘 要:空间正义作为跨学科研究中新兴的理论工具,为流域协同立法提供了新视角。作为基层治理主体的设区的市在推进流域协同立法时集中凸显了行政区划的分割性与流域治理整体性面向之间的冲突。结合长江经济带设区的市流域协同立法现状,当前实践在回应空间正义立法诉求时暴露出协同紧密度不够、机制缺失、地方利益失衡、公众权利配置不充分等问题。为此,基于空间正义中空间结构的协同有序发展、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空间发展利益长期均衡与空间权利充分配置等核心价值,设区的市在开展协同立法时,在理念上需树立整体系统观;在协同机制上需构建紧密型协同立法机制;在权益配置上需建立空间差异化权益平衡机制。
关键词:空间正义;设区的市;流域协同立法;长江经济带
中图分类号:D91;X321 文献标志码:A